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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低保证注册 免费上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4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今年9月1日新学期开学时,贫困生凭“低保证”注册,就可免交书本费、杂费,寄宿生免交学校住宿费。

  福州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特教生和革命烈士
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全市享受“低保”贫困生的生活费由市民政部门安排补助。

  根据通知,八县(市)这三类学生书本费的减免,全部由省级财政补助。杂费的减免,永泰县、闽清县、平潭县由市财政承担90%,县财政承担10%;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由市财政承担40%,县财政承担60%。长乐、福清由本市财政承担。

  市属学校贫困生的书本费、杂费和全市特教生、革命烈士子女的杂费由市财政承担。鼓楼区、台江区属学校三类学生的书本费、杂费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50%。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琅岐经济区属学校三类学生的书本费由省级财政补助;杂费,马尾区由各区财政承担,仓山区、晋安区、琅岐经济区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50%。

  享受减免补助

  名单公示3天

  每年9月份各学校要将义务教育阶段“低保”贫困家庭(以民政部门7月、8月在册数为准)、革命烈士子女的人数统计后逐级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人数,确保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冒”。凡享受各类减免补助的学生名单应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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