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做人流手术,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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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2:0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近日,包河区红十字会医院门诊部因违法实施人流,其相关负责人及当事人被依法查处。据了解,此案是《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颁布以来,该区发生的第一起非法终止妊娠案例。 经查,2005年6月12日,包河区红十字会医院门诊部妇产科医生张某非法为肥西县育龄妇女周某实施了人流手术。根据相关规定,20周岁以上、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终止妊娠的,
按照相关规定,区卫生局给予张某解聘和罚款10000元的处罚;对红十字会医院门诊部罚款20000元;对门诊部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 (爱文 晓宏 毛晨)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