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完成飞越大陆空域作业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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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3:46 光明网 | |||||||||
发布时间: 来源:中新网 台湾“交通部”今天完成飞越大陆领空作业办法,并呈报“行政院陆委会”,预定近期内“行政院”核定后,航空公司部分欧洲及中南半岛航线,可望经由飞越大陆领空方式节省时间及油料成本。
据“中央社”今日报道,“交通部”表示,“行政院”核定作业办法后,航空公司向民航局提出的航路规划时,就可纳入大陆领空,不过,是否能飞越,决定权在大陆民航单位。 华航、长荣两家航空公司都已规划包括巴黎、法兰克福、河内、中东等多个航点飞大陆领空,估计每年各可节省上亿元新台币的成本,其中台北到巴黎的飞行时间大约可再缩短一小时。 华航、长荣都表示,只要台湾当局正式颁布相关作业办法后,就会做航路评估并依规定提出申请。 据“中央社”三日报道,“行政院长”谢长廷在八月三日“行政院会”上宣布,为了节省飞行时间、成本,当局同意开放台湾航空器飞越大陆领空。这将缩短台湾飞往南亚、中东、欧洲等国际航线的时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