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入院盗窃名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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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0:25 每日新报 | |||||||||
张北李晓园霞飞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霞飞】二名被告人为了发财竟然打起了狗的主意,他们翻墙入院,以火腿肠诱捕盗窃一条价值万余元的名犬。由于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被告人日前上诉至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4月,被告人王某和李某(外逃)携带火腿肠、电线等作案工具,乘坐被告人刘某驾驶的大发汽车来到被害人家门前,趁无人之机,由被告人王某翻墙进入院内,用火腿肠喂食院中的一条价值12000元的灵蹄犬,并用电线套住灵蹄犬的颈部,由李某在院外接应,将该犬拽出院外,装上被告人刘某驾驶的汽车逃走。转天上午,刘某以2000元的价格销赃卖与他人,所得赃款由三人俵分。后王某、刘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将灵蹄犬归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在本案中的作用较大,对王某处罚时应予以考虑,故以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