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作物专利权首次实现全球转让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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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17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8月11日电 像我国每生产一台DVD都得向国外技术拥有者缴纳3美元一样,时下,意大利种植的每棵“金桃”猕猴桃,都必须向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研究所付费。 据《湖北日报》报道,意大利人所付的这笔费用是专利技术使用费。武汉植物所所长黄宏文博士10日告诉记者:“在我们与意大利金色猕猴桃公司5日签订的合同中,对方增付专利使用费,从而获权将推广‘金桃’的范围扩大到全球。”这是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农作物品
“金桃”猕猴桃系武汉植物所20年辛勤培育而成,历经资源调查、野生选种、实生驯化、扩繁嫁接等阶段。其果肉质脆多汁、味浓、高产,比闻名全球的新西兰品种“园艺-16A”更优。 2001年,武汉植物所向欧洲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当年,意大利金色猕猴桃公司以17.2万欧元专利转让费,买下“金桃”在欧盟市场10年的繁殖权。2003年,双方再签合同,该公司将“金桃”的欧盟繁殖权延长到2028年,并约定将其推广到智利和乌拉圭 据测算,3次合同中约定的专利使用首付费和每公顷使用费,到2028年累计将超过1800万欧元。目前,意方已向武汉植物所支付了91.32万欧元。 植物物种属战略资源,发达国家对其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利用一向极为重视。几年前,我国某野生大豆品种被美国孟山都公司在101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种植这一品种均需向孟山都交钱。“金桃”的成功,显示出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觉醒和对外转让的强大潜力。 遗憾的是,“金桃”在中国市场的专利使用权,由于没有国内企业接盘,而被意方公司以15万欧元的首付取走。显然,国内使用权旁落,提高了国内企业和农户繁殖“金桃”的“门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