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高院法警所擒杀人歹徒8月10日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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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2:38 乌鲁木齐晚报 | |||||||||
2005年4月19日、7月4日晚报连续报道的高级人民法院法警勇擒歹徒事件中的杀人者华某,8月10日因故意杀人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3月27日华某在某录像厅上班时,因余某等三人不买票看录像,华某上前索要门票钱,却被打成轻伤。4月18日,余某当众辱骂华某,华某从余某背后捅了一刀,余某与华某扭打时,华某又朝余某胸前捅了一刀后逃跑,后在高级人民法院门前被法警抓获。:(责任
作者:王琴 实习生 樊瑶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