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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客踩脏厕所 挥菜刀砍房主判七年赔款四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3:40 东北新闻网

  女房客踩脏厕所与房主发生口角,并挥起菜刀将房主砍了20多刀,造成轻伤。近日,道里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女房客于红(化名)有期徒刑七年,附带赔偿受害人刘薇(化名)医药费、法鉴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46000余元。

  41岁的房客于红租住于房主刘薇家。2005年2月11日14时许,房主刘薇上厕所时发现地上有许多脚印,就指责于红踩脏了厕所,于不承认,与刘吵得面红耳赤。吵闹间,于红抓住
刘的衣领厮打起来,接着一只手抓住刘的头发,顺手抓起菜刀砍向刘的头部,还不停地叫喊“砍死你,砍死你”。刘挣扎着爬向门口,却被于的身体挡住了去路,绝望中刘哀求于停手,并允诺退回于的房费,于仍不罢手。无助的刘打开房门大喊救命,于见势不妙提刀逃跑。刘的邻居李先生听到楼道里传出救命声,出门发现浑身是血的刘薇躺在楼道里,家门敞开,方厅地上散落着筷子等物,李先生当即打电话报警。

  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刘薇头面部软组织裂伤、右前臂及双手软组织裂伤、肌腱断裂,评定为九级残,于红在案发当天到道里公安分局河江社区警务室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红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于红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坦白交代所犯罪行,系杀人未遂,且自首,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支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薇医药费及法鉴费、护理费等合计人民币46000余元。(东北网-哈尔滨日报)[编辑: 龙秋秀](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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