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省国企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0:5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书喜) 我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经过一年时间攻坚,已基本完成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改革,到6月底,全省409户大中型企业中,除中央企业和已关闭破产等途径推出市场的78户企业外,已累计完成公司制改革329户,改制面达99.4%%。 省国资委去年成立以后,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已进行公司制改革的
我省在公司制改革中,紧紧围绕政企分开、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设置多元股权结构等关键性环节。今年初提出,对面上的国有企业改革,以《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国有企业中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选择高速、能源、叉车等10户企业进行设立董事会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母子公司体制,实现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五分开”,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指导奇瑞公司制订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指导市级监管重点国有企业改革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增资扩股方案的制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