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汽车贸易政策》 鼓励二手车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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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0:2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欣华)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商务部日前发布《汽车贸易政策》。政策称,国家鼓励二手车流通。 政策称,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以及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国家将简化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手续,加快二手车市场的培育。
另外,国家将实施二手车自愿评估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对交易车辆进行评估。政策称,从事二手车拍卖和鉴定评估经营活动应当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流通。 政策称,到2010年,我国将建立起与国际接轨并具有竞争优势的现代汽车贸易体系。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