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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一年索贿7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9:07 检察日报

  本网武汉8月13日电(记者梁晓亮)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主任王毛弟,上任一年多就向某建筑商索取回扣77万元。近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王毛弟现年46岁,2002年2月,他受聘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主任。同年4月,武汉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经理高某闻讯该中心要新建和改建住宅楼,即找王毛弟洽谈基建之事
。王毛弟则利用其主管基建项目的职权,狮子大开口提出每平方米给他100元回扣的条件,高某答应下来后双方签订了总建筑面积5700余平方米的工程项目。同年12月工程完工后,该中心先后支付工程款等400余万元。至2003年4月,王毛弟便先后12次向高某索贿77万元,后将赃款用于赌博、购房、投资网吧等。今年1月,王毛弟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时坦白了大部分犯罪事实,后检察机关追回赃款42万余元。

  作者:梁晓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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