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一年索贿7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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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9:07 检察日报 | |||||||||
本网武汉8月13日电(记者梁晓亮)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主任王毛弟,上任一年多就向某建筑商索取回扣77万元。近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王毛弟现年46岁,2002年2月,他受聘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主任。同年4月,武汉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经理高某闻讯该中心要新建和改建住宅楼,即找王毛弟洽谈基建之事
作者:梁晓亮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