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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医药广告背后的利益链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10:1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一次性治愈过敏性鼻炎”、“皮肤顽癣,喷喷就好”,“49分钟治好前列腺炎”、“一滴油揭开抗肿瘤的奥秘”……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医药广告夸大其词、贻害百姓,但是像这样违规、不实甚至是欺诈坑人的医药广告却仍然层出不穷。

  究竟是什么使虚假医药广告如此猖獗,严肃的广告管理和审批制度为何管不住一个“假”字?日前,两位有着多年从事医药广告经历的知情人向经济参考报的记者讲述了虚假医
药广告堂而皇之“出笼”的种种潜规则。(据《经济参考报》7月25日报道)

  “只要吃不死人,想怎么说都可以。”来自山东济南的吴先生跟药品广告打了5年交道。他介绍说:为了增加可信度,药商可谓极尽夸张、欺诈之能事。比如找“药托”,这些人看起来越老实巴交越好,越能让人相信,你看他们在电视上现身说法,痛哭流涕诉说病痛对他的折磨,然后兴高采烈地讲某某药是如何的神奇,吃了几盒身体病痛全没了,其实他们根本就没有病,也没有吃药。“药商就是媒体的上帝,媒体为了创收,内容真假并不重要”。

  张小姐在湖北省一家地级电视台从事广告业务有9年时间,她向媒体讲述说,在部分基层媒体的眼中,投放广告的药商就是上帝。

  据了解,现在医疗、药品广告在地方媒体的广告份额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2004年张小姐所在的电视台全年广告收入大约在1350万元,这其中医疗、药品的广告占到900多万元,这还是地级电视台,如果是在县级电视台,这个比例更高。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这些药商和医院做广告,许多电视台的日子就很难过。

  国家对刊登虚假医疗广告的媒体有一定的处罚措施。但是,一些地方媒体却凭借其公关能力轻松就能化解。

  按国家规定电视台刊播广告应该手续齐全才行,而且每天的广告刊播出来都必须在工商部门备案,但电视台同本地工商部门的关系复杂,一般都不会这样去做,工商部门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张小姐说,有时候工商部门到电视台来找一下,可是地方电视台和工商部门的关系往往非同寻常,一番“公关”后最终肯定会和解。

  有时候,一些地方管理部门实在看不过眼,也不能说不尽一些职责,但他们主要采取罚款的方式,而罚款早已列入了药商的预算,计入药商广告成本之内。药商赚到的远比这个成本要高,而管理部门也“乐得罚款”,实际上形成了一个药商、媒体与广告管理部门三者互为利益共同体的关系。

  虚假医疗广告危害极大,有关部门为了整治这个顽疾也开展过多次打击,但效果依然不能让人乐观,究其原因,就是媒体揭露的那样,部分药商、媒体与广告管理部门已经形成了一个紧密的利益链条,就像《红楼梦》中的四大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要想在整治虚假医疗广告方面真正取信于民,除了彻底斩断这些利益链条,别无选择。在处置虚假医疗广告行为时,再走过去“轻描淡写”、“以罚代管”的路子只会助长这种恶劣行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赚的是黑心钱,那么遏制这种行为,有关方面就得拿出狠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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