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鹰潭划定城市“禁讨”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3:23 江南都市报

  本报鹰潭讯严米金、记者刘祚保报道:近日,鹰潭市出台新规定,要求在市区中心广场、交通路、胜利路、东湖广场 、沿江大道以及旅游景点等重要商业旅游场所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防止流浪乞讨人员随意出入,确保重要场所的整洁、安全 和市民生活有序。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