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划定城市“禁讨”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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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3:23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鹰潭讯严米金、记者刘祚保报道:近日,鹰潭市出台新规定,要求在市区中心广场、交通路、胜利路、东湖广场 、沿江大道以及旅游景点等重要商业旅游场所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防止流浪乞讨人员随意出入,确保重要场所的整洁、安全 和市民生活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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