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6类商业欺诈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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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5:57 新民晚报 | |||||||||
我国11个部门下月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 重点整治6类商业欺诈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记者张毅)为重拳打击商业欺诈,净化市场环境,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整规办)、中宣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管理和中消协等11个部门决定9月份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今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重要文件。为贯彻落实这两个文件的精神,今年5月,商务部、中宣部、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要求着力整治和打击6类商业欺诈行为。 这6类商业欺诈行为是: 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 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 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 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行为; 对外贸易领域中各类以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行为; 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领域中虚假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