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开审“外逃大贪” 余振东贪污8247万美元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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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6:0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备受关注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昨天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见图)。引人注目的是,余振东是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第一个从国外押解回国的贪污外逃人员。 法庭上,,余振东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指控,自1992年开始,余振东与许超凡、许国俊(均另案处理)合谋,利用中国银行联行资金管理上的漏洞,采用以企业名义向开平中行办理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用企业正常还贷资金或假借企业名义直接转款等手段,占用、侵吞巨额联行资金,然后通过指使属下工作人员或地下非法钱庄将侵吞资金汇至其与许超凡、许国俊等人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主要用于公司的经营运作、炒卖股票、买卖外汇以及生活消费挥霍、赌博等。余振东伙同许超凡、许国俊采取违规占用省辖联行账户的大量资金使用,并通过伪造有关账册平账的手段,贪污公款8247万美元,占为己有,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同时,余振东还伙同许超凡、许国俊采取假借企业名义向中国银行开平中行申请贷款的名义,套取巨额联行资金的手段,挪用巨额资金合共1.32亿美元,人民币2.73亿元,港币2000万元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的经营。 案发后,余振东与许超凡、许国俊于2001年10月12日经香港逃往加拿大、美国。在香港停留期间,余振东通过变卖股票等方式,套取现金,并将余下侵吞、挪用所得的资金转移到美国、加拿大其亲属的账户以及赌场账户中,用于外逃之用。法庭上,余振东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