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童救助将有专门法规 民政部推广郑州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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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0:34 新京报 | |||||||||
本报郑州电(特派记者 高明) 昨日,全国救助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现场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此次会议上,民政部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郑州模式”作为先进典型向全国推广。会议透露,民政部针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问题将出台一部专门行政法规。 民政部发言人称,全国现有的130家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远远无法满足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发展的需要。今后,民政部将通过一批重点资助项目,逐步实现全国所有地级以上
这名发言人同时表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问题目前存在无法可依的现状,民政部将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完成后,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专门行政法规。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说,探索了五年的“郑州模式”破解了很多救助管理中的难题,在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中具有典型意义,值得学习借鉴。 2001年起,郑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创造以“类家庭”、全天候救助中心、街头流动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家庭寄养、救助小学为主要内容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郑州模式”。 会议公布的民政部数据显示,《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两年来,2003年8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全国共有111.4万余人次得到救助,其中儿童受助总数占到了16%. 民政部发言人称,当前救助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有的问题需要制定全国统一的政策,如受助人员返乡乘车凭证问题,各地协调的难度很大,民政部将加强与铁道部等部门沟通协调的力度,在全国统一实行实像质乘车凭证,以便各地遵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