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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依法上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9:56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新通讯员张倩实习生黄娜)市公安局大接访明日进入第三阶段,为确保第三阶段工作顺利进行,警方提醒市民依法上访。

  大接访活动开展4个月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切实实现“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要求,真心为民、真动脑筋、真诚办事,截至目前,仅市局领导就受理上访案件200余起,目前已查结100余起。

  7月18日,大接访进入第二阶段后,市局党委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为了确保“人人受到局长接待”,尽最大可能不让信访群众跑冤枉路,市局在先后开展5次集中接访活动的同时,坚持每日由值班局长在市局接访点接待来访群众;且每次集中接访现场都设有两个接待大厅,市局领导和各分县局一把手同时接待来访群众,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研究案件,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群众好评,许多信访者还纷纷送来锦旗,表达心中的感谢。截至目前,市局接待群众反映信访问题1000余案,其中市局主要领导仅在集中接访日就接待来访群众近1000人,受理案件93起。

  为了确保第三阶段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党委表示,将继续坚持接访制度,每周设立两次接访日,由市局主要领导按时接待来访群众;二是对受理的案子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以确保“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三是积极配合省公安厅,全力以赴做好省厅集中接访的准备配合工作和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从目前接访的总体情况看,上访群众都能够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规范反映问题,秩序较好。但还有极个别群众反映问题时缺乏冷静,发生了一些不正当情况,这样既不利于所反映问题的解决,也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还有部分信访群众误认为只要见了公安局长,自己提出的任何诉求都能得到解决;一些已经依法办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仍然继续上访,反映未得到满足的个人所求,误认为凡是自己的诉求未得到满足的,就是信访案件未得到解决。民警提醒,“依法办理”,并非以个人意志为主,而必须以法律为根本依据。反映问题的群众一定要理解和冷静,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依法规范反映问题,公安机关一定会按照法律法规确保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对违法上访行为,将依法予以警告、训诫和处罚;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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