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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改造费没有到位 冒险临时通电隐患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4:2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我市北玉井巷5号楼因供电线路负荷过大和严重老化,8月2日,负责其相关业务的新帝物业公司便先后断了该住宅楼的照明和生活用电……从断电当日到8月8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该住宅楼30户人家为谁该掏线路改造费与物业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在双方一直僵持不下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只好于8月8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临时给5号住宅楼通了电。电是临时通上了,但线路负荷过大及老化问题却依然存在,随时可能造成配电柜、变压器及住户

家电器被烧毁或爆裂的可能,甚至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北玉井巷5号楼住户认为,按照有关标准,业主入住新建住宅楼后,住宅楼的供电线路至少应有15年的安全使用期,但5号楼却是在1998年交付住户们使用的,其配套供电线路的实际使用年限还不足8年,在这个时候让住户们负担供电线路改造费用,是很不合理的,而且从情理上也说不通。住户们还说,在他们入往新房时,每户人家已向

开发商交纳了5000多元钱的基础设施费,物业公司眼下又让他们出供电线路改造费用,就显得更为不合理了。一位姓刘的住户则十分气愤地说:“物业公司的态度十分明确,我们住户几时交了改造费,他们才可能几时对线路进行改进,难道我们住户永远不交这笔费用,物业公司就永远不对老化线路进行改造吗?”

  新帝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郑经理就线路老化和停电一事告诉记者,为保证安全用电,物业公司通知每户人家交纳300元线路改造费,30户人家合计应缴费用为9000元,另外的4000元差额还得物业公司想办法跟房屋开发商协商解决,尽管如此,直到8月8日,才有6户人家交了这笔费用。郑经理说,按照有关政策,住房供电线路维修改造费用应从住房公共

维修基金里提取,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又由广大住户按住房面积比例一次性交纳,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用完后,可向广大住户续筹。但北玉井巷5号楼所有住户均未交纳过住房公共维修基金,以前按2%的标准执行时他们没交过,眼下按试行的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执行时他们也没交过……所以,眼下物业公司让住户分摊部分线路改造费不仅合理,而且应该。就住户们所讲500多元钱的基础设施费问题,郑经理说,那笔费用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完全是两码事。郑经理就临时通了电一事解释说,住户们的情绪太激动了,只好冒风险临时恢复供电了,也好利用“勉强维持通电”的这段时间去做住户们的工作。(作者 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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