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状告120延误治疗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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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5:5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本报曾经报道了53岁的殷大妈和她4岁的外孙晓宇4个月前因煤气中毒死亡,家属认为120急救中心舍近求远,耽误了治疗,状告北京急救中心、307医院及急救人员工作失误,索赔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5万余元。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的代理人说,今年4月13日晚9时许,殷大妈的丈夫张书保回家发现老伴儿和外孙晓宇躺在床上已经昏迷。他们9时28分拨打120报告有患者可能发生煤气中毒。急救车运送病人
急救中心对此解释说:“家属要求到999急救中心就应该呼叫999,要求120急救车送病人到999急救中心是不合适的。据我们了解307医院是最好的治疗中毒的医院,有24小时高压氧治疗。因此送达该医院没有过错。” 家属称,急救车用时50分钟运送病人,违反急救常规,耽误治疗。但急救中心表示,120在当晚9时28分接到电话,9时47分到达现场,急救人员对两位患者都进行了病史询问,并进行脉搏、呼吸、心律等体征检查,判断病人神志已经没有了。10时整急救车出发,29分后到达307医院,他们的急救过程完全符合程序。医患之间的说法相差21分钟。 家属对此反驳说,急救人员到达后根本没有进行检查,很快就将病人抬上车了。事发地距307医院40公里远,到了四环还遇到堵车,根本不可能29分钟到达。 家属表示,病人在急救车上还有脉搏,最终因得不到及时治疗死在急救室里。而急救中心和307医院都表示,接诊时患者的脉搏、呼吸、心跳丧失,已无生命体征。家属反驳说,每辆急救车上都有心电图机、氧气袋,急救中心没有提供心电图记录单这一证明生命体征消失的直接证据。高压氧舱不适合治疗危重病人,所以从急救人员将病人送到高压氧舱治疗这一情况就说明患者当时生命体征平稳。患者死亡只是急救中心为逃避责任找的借口。 急救中心对此承认,将病人先送到高压氧舱治疗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应该先送到急诊室。但患者已经死亡,与这个失误没有关系。家属表示,急救中心派出的急救人员才20多岁,还没有取得医师资格,就从事急救活动,属于非法行医。对此,急救中心反复表示,该急救人员是正规大学的毕业生,医师资格正在办理,相关规定也并没有要求急救人员必须有意识资格。孙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