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照”违章建筑 原海珠区城管队长判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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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0:33 金羊网-新快报 | ||||||||||||||||||||||||||||||||||||||||||||||
受贿64万元对违建该拆不拆或减轻处罚。海珠区昨组织近百干部旁听审理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华璐)曾经不可一世,日日都有建筑商前呼后拥;如今沦为阶下囚,成为公务员的反面教材。“我很内疚……老婆下岗了,70多岁的父母还有心脏病、糖尿病。真是后悔也莫及啊!”昨日,受贿64万元、对违章建筑大开绿灯的原海珠区城管大队副队长何建华在庭上几度泣不成声,他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收受贿赂对违建缓拆或不拆 何建华现年47岁,系原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海珠大队副队长,主管信访处理及违规建筑的处罚。刚担任该职务时,何建华因工作克己勤勉,曾被多次授予“先进工作者”及“先进个人”称号。但是在与建筑商、开发商的吃吃喝喝中,他逐渐抵制不了金钱和人情的攻势,为众多违章建筑大开“方便之门”。 从2001年10月至2005年3月间,何建华总共收受贿赂64万余元,“关照”超过10栋违规建筑并对一些违规施工视而不见。他的关照方式一是将区内本要拆除的违章建筑改作罚款,二是将违章建筑延缓拆除,三是减轻违章建筑罚款。2005年3月,何建华被纪委双规,退还违法违纪所得共计160多万元,后其到司法机关自首。 检举5名城管人员受贿获轻判 昨日早上,海珠区委、区政府组织了近百名干部旁听了此案的审理,并启用“多媒体示证系统”,让旁听者对证据材料既能耳闻,也能目睹。 何建华在庭上承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并多次表达了自己的内疚之情。每次一提起家中的父母、妻子和刚上大学的儿子,他就泣不成声,好几次哭得说不出话来。许多旁听干部也不禁动容,一位坐在记者旁边的中年男子还低头叹了一口气。 据悉,何检举了5名城管系统人员的受贿情况,其中包括涉嫌受贿过百万的城管大队队长刘克祥。据此,何的辩护律师表示,何建华检举城管系统多人受贿属重大立功,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院指出,何建华受贿导致了多处违章建筑没被查处或拆除,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其有自首和立功表现,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30万元。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