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死患病亲儿 父亲获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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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0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合肥8月18日电安徽省亳州市农民程涛因为儿子身患脑瘤,医治无望,而又支付不起医药费,便将年仅8岁的亲生儿子推入水池,致其溺死。日前,安徽省合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父亲程涛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认为,程涛因儿子程士明的病情救治无望,且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所需医疗费用,即将程士明推入水溺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程涛归案后认罪态
2003年,程涛的儿子程士明突然出现头痛、呕吐、尿失禁等症状,程涛带着儿子先后在该市多家医院治疗,但都没有效果。2005年1月,程士明经安徽省立医院诊断为脑室管膜瘤,并在该院进行了切除手术。2005年3月7日转入该院肿瘤科进行放射治疗,程士明的病情趋于稳定。期间,被告人程涛为程士明支出医疗费22880余元。在程士明放疗期间,父亲程涛得知程士明的病情无法根治,且无力承担继续治疗的费用,遂产生杀死程士明的念头。2005年3月21日19时许,程涛将程士明从安徽省立医院肿瘤科22床带出,来到该医院住院部小花园的水池边将其溺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