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18辆载客黑车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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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3:35 乌鲁木齐晚报 | |||||||||
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统管办联合乌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特勤大队,利用早晚、双休日对无证营运车辆相对乌鲁木齐各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人流量明显增多,一些无照经营的“黑车”也有抬头的趋势。联合执法组采取拦截检查,现场取证,从而避免了取缔时司机一见执法人员便一哄而散,造成对过往行人车辆发生危险的可能,在对乘客取证过程中,面对事实避免了黑车司机否认自己违法载客的行为。
此次行动,共有18辆无证营运车落网,其车牌号为:新A90642、新A88334、新A81272、新A87284、新A49608、新A46964、新A64545、新A82642、新A87284、新AD0693、新AD4873、新B34039、新B55279、新B39131、新B52246、新B46550、新B25637、新J11192。 对上述车辆将按照《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统管办表示:为迎国庆节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将继续加大对繁华景区、旅游景点周边无照运营“黑车”的打击力度,全力净化首府客运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合法经营者的利益。:(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车兆好 (来源:新疆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