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贵阳市人大立法探索“集中民智”新路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4:08 新华网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19日电(记者周之江)城市里能不能养狗?“狗”的管理如何施行?贵阳市人大在制定《贵阳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时,索性把这些问题交给老百姓出谋划策。

  最近,一部汇集了老百姓“智慧”的城市养犬法规通过了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屈指算来,6年来,贵阳市已经在27部地方性法规的制订中采取了这种“集中民智”的立法方
式。

  2004年底,贵阳市人大委托公安部门拟出养犬法规的草案后,随即在报纸、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人大提出这么几个方面的问题:养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立法只管城镇养犬,还是城镇、农村养犬都管?如何区别管理?养犬应不应该登记,如要登记,怎样才能简便、利民?城镇居民养犬要不要限定数量?城镇居民不准养哪类犬?养犬应当遵守哪些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如何处罚?遛犬是否应当禁止,不禁止要遵守哪些规定?如何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对本辖区养犬管理的作用?你认为还有哪些问题需要在法规中作出规定?

  短短10天内,贵阳市人大就接到400多个电话和数百封信件。相当一部分老百姓认为,法规不能“一刀切”,减少“狗患”,关键在“疏”而不是“禁”,法规应明确养犬者的权利和义务,让他们在正常养狗的同时把对他人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杨厚楣说,由于法规制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群众的“智慧”,这部养犬法规确实显得“与众不同”,老百姓的很多合理化建议被纳入其中。最后出台的《贵阳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并非一部禁止养犬的法规,而是更强调疏导和市民自律。

  在杨厚楣看来,“人大两件事,一是监督,二是立法。以往的立法多由部门提案并起草,往往偏重部门利益,而对被管理人的利益欠考虑或考虑不周。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听证会、管理相对人座谈会、论证会、全民公示等形式引进地方立法的过程之中呢?”

  基于这样的思考,1999年,“立法公示制”浮出水面。当年5月17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媒体上刊发了《贵阳市绿化条理(草案)》的全文,恳请各单位和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仅仅10天,贵阳市人大就征集到建议120余条。该法规也成为贵阳市第一部“集中民智”制订的法规。

  一位市民来电称赞说:“在报纸上公布法规草案,公开征求市民的意见,这个办法好。立法让群众参加,不是几个人关起门来搞,群众的呼声才能得到体现。”

  2002年底,贵阳市进一步提出:制定立法规划,要公开征集立法建议,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当年12月13日,贵阳市人大发布公告,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有关立法项目和法规修改的建议。18天内,204名市民通过各种渠道提出立法建议近80条。在此基础上,贵阳市出台了2003年至2008年立法规划草案。其中,《贵阳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也是市民点题确定的热点立法项目。

  “17项地方性法规中有10项来源于市民建议,群众意见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我们做出立法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杨厚楣说,“法,要依民意而立。人民参与立法,确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必由之路。”

  近6年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立地方性法规27部,立法之前,全部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征求到意见一千余条。贵阳市人大对“立法公示”制还作出了明确规定:“凡是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法规,要公布草案,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使立法的过程成为集中民智的过程,成为法制教育的过程。”

  杨厚楣说:“立法是一个价值选择过程,部门有部门的利益,群众有群众的想法。长期以来,部门利益的不适当扩大,一直困扰着地方立法。只有多方听取老百姓的声音,地方立法才能真正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中国著名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说,“立法公示”拓宽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其意义非同小可。贵阳市的做法,就是依靠程序的民主化,来保障立法过程中民意更大程度地参与,是进一步推动我国立法民主化的好方法。(完)(贵州频道)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