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春市工商局一分局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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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8:35 生活报 | |||||||||
19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原长春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局长展文波涉黑案,展文波因犯走私武器弹药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涉案的18名被告,被分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至缓刑的不同刑罚。 1996年至2004年间,展文波曾先后担任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副局长、长春市工商局稽查大队队长、长春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局长。在此期间,展文波曾多次指使他人实
展文波还于2003年8月和2004年2月从国外走私两支气手枪和铅弹1500发,并非法持有两支民用枪支。另外,展文波于1997年1月,指使人报复抢劫时任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局长武某,并致武某重伤。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