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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年内提请修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8:52 南京晨报

  据报道,《义务教育法》的修改有望今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经费投入总量严重不足、义务教育投入责任承担主体分工不明确、义务教育公平公正和非均衡发展问题突出等,成为普遍关注的三大焦点问题。

  立法意义重大不言而喻

  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修订座谈会昨日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就《义务教育法》修订发表自己的意见。来自全国的21名全国人大代表将在今年3月的全国人代会上领衔提出议案,建议修改《义务教育法》,共计740名代表在这些议案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生近1.8亿人。义务教育被视为涉及利益人群最广的社会公共事业之一,此次立法的意义不言而喻。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严重不足,义务教育投入责任承担主体分工不明确,义务教育公平公正和非均衡发展问题突出等,成为代表们普遍关注的三大焦点问题。

  我国教育投入比重太低

  “不增加投入,即便《义务教育法》修改了也起不到太大作用。”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一直是历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同声呼吁的焦点。我国是世界上少数教育投入占GDP比重最低的国家之一。1993年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到20世纪末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但至2000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仅为2.87%,远未达标。2003年,这一比重增长至3.28%,但却令人遗憾地在增幅上出现了下滑的趋势。

  代表们普遍认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的症结在于尚未建立起稳定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

  中央拿大头,县级拿小头

  长沙市市长谭仲池代表指出,由于国家未对中央、省、市和县级政府的具体投入责任进行划分,只是模糊地表明要通过转移支付来支持困难地区,这在客观上形成了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的现行投入机制。在这种机制下,财力最薄弱的县级政府承担了占全国义务教育学生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参加座谈会的很多代表建议,应该由中央拿大头,省级拿中头,县级拿小头。同时,各级财政义务教育经费要单列,以防止被挪用和挤占。据《中国青年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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