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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禁抄商品价格消费难以货比三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9:5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晓英)消费者到超市等卖场抄录商品价格遭到粗暴阻拦,商家说为了“防止同行‘间谍’而禁止抄价”,消费者却说是“为了货比三家,抄录公开的商品价格是自己的权利”。法律人士指出,商家这种为了保护自己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做法不合理。

  张小姐18日在一家超市购物时,为便于比较价格差异,就拿出本子记录下几种商品的价格。就在她抄价的时候,超市工作人员过来阻止,尽管张小姐一再解释,可最后还是将所
记录的商品价格销毁,才得以离开超市。这样的情况赵女士也同样遇到过,她说上个月她打算买空调,看到许多空调都在做促销,就希望能够比较一下同款空调哪个卖场更便宜些。于是,她在一电器连锁店抄写空调型号与价钱时,遭到阻拦,而且对方态度强硬“就是不能抄”。赵女士十分纳闷:每一个消费者都希望买到最便宜的东西,所以往往货比三家。难道消费者记录商家已经标明的型号与价钱也不应该吗?

  对此,一超市的负责人说,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商家为了保护自己,采取某些方法阻止“间谍”窃取商业情况,是正常的,但是如果确实是消费者为了买东西而记录,也是允许的,超市工作人员不应阻止。

  法律工作者高瑾说,法律并没有规定消费者在市场内不可以记录产品的资料,只是很多厂商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自行规定不让消费者记录,这种规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消费者记录商品信息是合法的,商家没有权利阻止。同时,法律只是保护“秘密”信息,商品的价格都是公开的,不存在秘密。而且,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和比较商品的性能,自主选择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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