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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反对义务教育增至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9:36 江南晚报

  延长义务教育理由是什么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国家将“12年义务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新目标。中国工商银行安徽分行行长刘卫星等代表,在对安徽、河南等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进行调研后正式提出议案,建议国家实行12年义务教育。这份议案列举了实行12年义务教育的四大理由:

  —————避免中国经济陷入“低技术陷阱”。低工资、低教育、低技术、低劳动生
产率、高淘汰率的状况,正使我国经济陷入“低技术陷阱”。

  —————缓解未来就业压力。

  如果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可以使部分人口就业时间推迟3年或更长时间。

  —————可增加下一代人的知识资产,提高未来就业能力,这对许多农村家庭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是“雪中送炭”。

  —————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12年义务教育,可以使农民受到高级中等及以上教育,提高其致富本领,化解“三农”问题。

  延长义务教育“入法”是否适宜刘卫星代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提出的“实施12年义务教育”只是一个教育目标,并非一个强制性的教育达标,各地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逐步分片实施。

  国务院法制办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未提及改变学制,仍然表示“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柳斌委员表示,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有可能具备了实施12年义务教育的条件,但其他绝大多数地方尚不具备推行的基本条件。他认为,一些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搞12年制普及教育,但最好不要在《义务教育法》中写入普及12年制义务教育。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已宣布将逐步实施“12年义务教育”,上海甚至说早已实现“12年义务教育”,正在朝“14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迈进。但一些教育专家指出,北京和上海实行的实际上并非义务教育,最多只能称之为一种普及教育。义务教育与普及教育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定的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政府必须承担实现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而普及教育则不具备法定的强制性,政府亦不承担法定责任。

  来自浙江的范宜代表和来自重庆的欧可平代表都赞同柳斌委员的观点。他们认为,在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法定标准后,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果有这个意愿也有经济实力的话,可以作推行12年普及教育的尝试。但是否需要在全国统一施行的《义务教育法》里加以表述,则需慎重。

  “保证有书读”仍是目前最紧迫问题接受本报采访的多数代表强调,即便对北京、上海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来说,如何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成果以及如何进一步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质量,仍然是一个相当繁重的任务。一些中西部地区甚至远未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的最低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根本谈不上超前地实施12年义务教育。

  范宜代表认为,目前义务教育最紧迫的问题还是政府如何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以及如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换句话说,就是首先要保证孩子们有书读,其次是让孩子们读好书”。牗据《中国青年报》)链接修订义务教育法拟解决三大问题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使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这是本次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总体思路。

  座谈中,大家认为,《义务教育法》修订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不够充分。从总体上看,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仍然不足。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难。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难、受歧视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教科书过多、过厚、过于豪华。这既加重了学生学习负担和精神压力,也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还是对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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