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学生不知“胡贴”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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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1:13 东方今报 | |||||||||
21:35郑州市经八路巡防队员李四信来电:我在黄河路与经六路交叉口巡逻时,抓住两个正往地上贴“办证”广告的小伙子,两人均大学刚毕业,被抓时,才知道“贴小广告犯法”。 21:45记者何玲核实报道:在黄河路与经六路交叉口,记者见到正被巡防队员送往经八路派出所的大学生赵某和亢某。亢某称,他是郑州某政法干校的应届毕业生,学的是法律
记者联系上亢某的实习老师吕警官,他在电话中气愤地说,亢某的确在派出所实习过,但是,半年前,已被派出所赶走。实习期间,亢某滥用办公室电话,一个月话费高达1000元钱。 据亢某称,他是河北石家庄人。今年7月份毕业后,他一直在找工作,前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信息,说是招广告张贴员,每天报酬50元,他就和赵某(焦作某大学应届毕业生)一起来到金博大商场地下超市,一个青年男子接待了他,从存包柜里拿出一沓小广告(如图),要求他俩从南阳路顺着黄河路张贴。目前,亢某、赵某已被治安拘留。03B线索提供李先生 见报奖 作者:记者 何玲/文 袁晓强/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