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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治安市民不应做个冷漠的旁观者 该出手时就出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吴东升路见不平挺身而出,可是,当最需要当事人出来作证的时候,当事人却选择回避!

  近期,在“剑兰”行动中记者随便衣警察出巡时也听到不少这样的例子:便衣警察抓到“两抢”分子后,需当事人到派出所做问话笔录,但有的人就是不肯去。有的当事人发现自己的钱财没有受损,便趁乱悄悄地走了。记者在越秀公安分局还听到这么一件事:有一次
,民警抓到一名抢金项链的歹徒,为一位妇女追回价值不菲的项链。事后,民警想对项链进行价值鉴定、为案犯量刑提供必要的证据,便打电话给这位妇女,那人说:“我在深圳,我还要做生意呢,没有空到广州!”“啪”的一声,电话挂了。没有办法,民警只好驾车到深圳,将那位妇女接回广州,做完鉴定后,又用车将她送回深圳。

  便衣警察说:“我们抓到一名疑犯,为群众追回被抢的手机、金项链之后,想到的不是能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而是能得到群众的积极配合,顺利办结案子。”

  诚然,广州治安形势还十分严峻,“两抢”案件每天都有发生。有的市民被抢后抱怨:“广州治安又恶化了!”但是,在抱怨的同时,我们是否也应该想一想:搞好社会治安,自己能否出点微薄之力?

  有道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出手”,不是要市民都像安珂、黄河、黎桂城那样与持刀歹徒奋力搏斗。“出手”可以有多种形式:当你受侵害之时应高声疾呼,抓到歹徒后应积极协助办案;见到有人被抢、被打,可以从旁大喝一声,你这一呼喊,可能带动旁边群众呼应;或不动声响,观察歹徒逃窜的方向,拨打“110”;如果是目击者,可以到调查案情的民警面前,说出你看到的情形。

  打“两抢”,需要大家都“出手”!本报记者 王普 实习生 郭韵青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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