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用网络语言有可能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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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6:45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电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企业取“洋名”和“洋字号”、网络语言满天飞……在吉林省,随着有关部门着手制订规范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规,这些情况将不再出现,不规范地乱用语言文字有可能违法。 这部法规的草案规定新闻播音、主持、采访以及商业、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应当使用普通话,规定了影视屏幕、指示牌、标语、广告用字、印章、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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