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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县判决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0:37 检察日报

  本网讯 (记者沈义 通讯员张典斌谢春花)5次接到整改通知,仍强令工人违规冒险作业,最终引发工厂仓库爆炸,酿成10死5伤的惨剧。经重庆市梁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梁平县七桥镇联办火炮厂原厂长华远学被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8月10日,华远学收到了判决书。

  从1989年开始,华远学就担任七桥镇联办火炮厂厂长。1990年7月至1995年1月间,
由于厂房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等原因,先后5次接到有关部门发来的整改通知,被要求停产整改并迁移厂址重建工厂。但华远学以无资金为由未予执行。1995年6月,华远学聘请徐某当工人。徐某没有受到任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只是听原火炮厂师傅口授一番就被安排上岗作业。同年8月13日上午,徐某叫同样未受过培训的临时保管员,将未做发酵散热处理的300个大鞭炮重叠存放于半成品仓库。当日18时许又放进235个,因面积不够就违规堆放。18时50分,仓库鞭炮自爆,接连引起左右仓库爆炸并发生火灾,结果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3人伤残)。

  事故发生后,华远学一直潜逃在外。今年3月6日,当华远学出现在成都市火车站时,被铁路警方抓获。归案后,华远学家人积极赔偿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为此,法院依法对华远学作出从轻判处。

  作者:沈义 张典斌 谢春花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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