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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透露:个税“起征点”拟提至1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取消各省市的浮动比例

  年收入超12万须“本人报税”

  本报讯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今起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参与起草的一位专家昨日透露,草案已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1500元,并取消了浮动
比例。

  据透露,在酝酿的过程中,有几个方面争论较多,主要是扣除费用标准(俗称“起征点”)和各地的浮动比例,扣除费用标准有1200元和1500元两种,地方的浮动比例则提出了20%和25%两种。

  在经过若干次的修改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上报给国务院的方案是“扣除费用标准为1200元,各省可视实际情况浮动25%”。但是,7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的《草案》中,具体数字又有了新的变化,“出人意料”地将起征点划在1500元,为全国统一执行标准,并取消了此前设想的各省市浮动比例。

  专家分析:“因为原来设想的扣除标准是1200元,浮动比例是25%,即最高扣除额是1500元。中央考虑到浮动的意义不大,索性都提高到扣除上限,也便于管理。”

  另外,《草案》对于高收入者也有了明确的定义:“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的个人”。《草案》提出了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即把原来由纳税人所在单位代为扣缴,改为高收入者的工作单位和其本人都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否则视为违法。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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