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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大家之事应让大家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6:15 深圳晚报

  国家正在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涉及大家之事应让大家知道

  北京消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作为即将召开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市民参与及市政府在法治中作用”议题的中方主持人,上海交通大学校长谢绳武教授日前透露,我国政府信
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试拟稿正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议过程之中。

  谢绳武介绍,公民和政府是现代法治社会中两个最基本的法律主体,公民参与是对行政权的一种监督,可防止权力的腐败。我国目前这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尚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在今后的法律制度建设中,除了应加快加强这方面的立法进程外,还应该与人大制度的建设相关联,将公民参与能否真正落实,以及与行政首长的选举和人大代表的选举相结合。

  谢绳武认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障碍,一是政府官员长期以来形成的排斥公开的意识,我国的政府官员长期以来一直认为,社会经济事务如何管理仅仅是政府内部的事,只有最后的结果才与民众有关,一直没有形成“凡涉及大家的事都应让大家知道”的观念。对于民众来说,社会经济事务如何管理也是自己的事,需要进一步增强意识,政府与民众之间服务与合作的理念,还没有完全确立和普及;二是信息公开制度与其他既存法律制度,如《档案法》之间有冲突,司法救济制度还不够完备。(何春中王亦君)

  作者:何春中王亦君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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