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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自杀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8:22 时代人物周报

  -王学进

  8月4日中午,这是个值得所有善良人记住的时刻。韦兆安,这位两年前在珠海勇斗歹徒身负重伤的见义勇为英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跳楼自杀了!

  家人在整理他的遗物时,惊奇地发现,在这位年轻人的木箱里,存放着一本见义勇
为的获奖证书和部分曾报道过他英雄事迹的报纸。他将自己曾经的光荣默默地藏了起来……两年前,被他的事迹深深感动过的广大市民,此刻又因他的死被深深地震撼了!

  他为什么要自杀?答案就在其弟韦兆宁说的一席话中。他说,从珠海回来后,哥哥的肚子就经常痛,厉害时简直痛不欲生,可又因为没钱,不敢去医院看,总是自己配点草药吃,或者吃点止痛药顶一顶。正是病痛和贫穷,但归根结底是贫穷,要了这位25岁好青年的命!呜呼!要是有钱治病,何至于忍受如此剧痛,又何至于跳楼自杀!

  一位采访过英雄的记者说,对于那些见义勇为的英雄们,珠海人民是不会忘记的!这话不错,但仅仅不忘记根本不够,更重要的是拿出行动来鼓励帮助我们的英雄。对英雄不能只是热闹一阵子,更重要的是关心他以后的路怎么走,英雄们需要得到更多真正意义上的关怀。

  韦兆安的死,再次把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沉重话题摆在了人们面前。

  比起救火英雄胡茂东,韦兆安甚至还算是幸运的。胡自去年吉林市中百商厦大火中奋勇背出11人后,落下一身伤病,迄今为止,既没受到表彰,又没领到奖励基金,其11岁的女儿胡月只好跪在烈日下的大街上向行人乞讨给父亲治病。韦兆安则于去年7月受到了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隆重表彰,并领到了一万元奖金。

  应该说,韦兆安该得到的似乎都得到了,所以他一年里再没向有关部门提任何条件。但我要说的是,这正好暴露出了现行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制度的一大弊病,即只着眼于眼前的表彰和奖励,而放弃了长远的救助,也就是说,当前对见义勇为英雄的帮扶尚未形成长效机制。见义勇为的英雄往往是伤残人,多半都失去了劳动能力,加上又要治病,又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必需,其后半生的处境多数会十分艰难,单凭一点奖金根本解决不了他们的困难。

  综观各地推出的见义勇为奖励制度,多是重奖励,轻抚恤,这显然很不适当。奖励固然需要,但其只能救急,并不能解决英雄以后的困难,不是长久之计。真要解决英雄流血又流泪的问题,还须奖励与抚恤并举,尤其要重抚恤。只有按期定时由民政部门向英雄发放抚恤金,才能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另外,还要在见义勇为救助基金中辟出一块基金用于伤残英雄以后的医疗费。千万不可忘记,他们多是伤残人,他们需要精神奖励,更需要物质上的抚恤。奖励往往更多是给别人看的,抚恤才是让英雄本人受惠之举。

  英雄就这样走了,在留下遗憾的同时,也让人思考。但愿韦兆安自杀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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