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毕玉玺之子涉嫌转移30万美元赃款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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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2:1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穆奕)毕玉玺之子毕波,在知道毕玉玺接受北京市纪检部门调查时,经其父授意通过财务手段,将30万美金的涉案款转移。上周,检察机关以毕波涉嫌转移赃物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早先有媒体报道,2002年至2003年期间,毕玉玺利用其首发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北京某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后通过儿子毕波先后三次收受贿赂30万
毕玉玺为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今年3月16日,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毕玉玺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