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键词 雇凶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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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1:50 京华时报 | |||||||||
背景乐清雇凶杀人案件呈增长趋势 据《东方早报》8月18日报道,拿出厚厚一沓钱,要求中间人雇凶干掉自己的仇家。这种常见于影视剧的镜头,在“温州第一经济强市”乐清竟呈逐年增长趋势。 统计表明,2000年至今年6月,当地因争权夺利引发的雇凶案件,经批捕的就有47起
直评财富成杀人武器值得警惕 乐清被誉为“温州第一经济强市”。不能否认,一些富翁是靠吃苦、创新、诚信的精神,是靠善于经营一步步做大做强的,他们应成为温州财富伦理的主流品质。但也应看到,确有一些人是通过坑蒙拐骗、巧取豪夺一夜暴富的。 靠暴力、仇杀攫取财富,在成为富豪后,他们依然要靠疯狂、雇凶杀人保护自己不义之财的持续增长。据检方分析,雇凶者产生伤人杀人的动因主要是出于经济利益之争、报复心理、争夺政治地位等。这些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社会关系复杂。因身份的特殊性,他们不愿亲自动手,而是通过出钱雇人或层层雇用的方式。而被雇行凶者普遍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个别人还有仇视社会的心理,因而容易受金钱引诱,有的人甚至还以此为生。 雇凶杀人是国内出现的新型犯罪方式,其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一般情况下,法律上对此类案件中的授意者、教唆者、组织者均认定为主犯。但司法实践中,因为雇凶者的犯罪行为极具隐蔽性、秘密性,警方在取证调查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正因此,才更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 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财富始终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不能超过道德伦理的界限,不能超越公民权利的界限,不能成为随意侵害他人权益、危及公民生命的武器。要警惕的是,财富在造福社会造福百姓的同时,一旦失去辖制失去规范,就可能致祸,成为狰狞的魔鬼。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8月19日文/刘效仁 辨析“谁强就是谁对”极具危害性 据报道,雇凶杀人几乎成为乐清部分老板和村官解决矛盾的“常规办法”。雇凶杀人的后果是毁灭性的,那以精明著称的温州“老板和村官”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 笔者认为,根本原因是解决矛盾的“规则”发生了“变异”:在解决矛盾中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规则”,并不是法律,而是力量对比。最后胜出的往往不是和法律站在一起的一方,而是力量或说势力更强大的一方。只有在“谁强就是谁对”的逻辑下,雇凶杀人才能够恶性发展成一种“常规办法”。 “谁强就是谁对”又为什么能作为实际起作用的“潜规则”,取代作为“显规则”的法律呢?关键是在目前我们的社会中,从精英到平民的各个阶层,都还有不少人没有养成敬畏法律的习惯。一旦遇到问题,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权力和财富来实现对自己有利的解决。有些事情表面上看起来是通过“合法程序”来解决的,但真正决定结局的,仍然是各种力量的博弈。雇凶杀人是这一逻辑发展到极致的一种表现。 “谁强就是谁对”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荒谬性。如果任由这一趋势发展下去,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无疑都将是一场噩梦。因此,如何重建法律的尊严,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也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摘编自《燕赵都市报》8月19日文/郭松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