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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社会护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3:12 今晚报

  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沈路涛邹声文张宗堂)为体现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重在教育的精神,第三次提请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草案曾规定:对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2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表示,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重在教育,这一规定是适宜的;同时,对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也应适当体现这一精神。

  按照目前的草案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故意制作传播病毒,破坏网络和计算机,将受到处罚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沈路涛邹声文张宗堂)第三次提请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对破坏互联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五日以下或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2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表示,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公安部提出,破坏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危害严重。其中,构成犯罪的,刑法已经有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研究,建议增加相关规定。

  按照草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公安部提出,为维护公共安全,对供公众活动的场所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研究,建议增加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有发生安全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冒充医师记者教授等行骗,将给予处罚

  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沈路涛邹声文张宗堂)第三次提请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对冒充医师、记者、教授等行骗的行为,将给予处罚。

  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对社会上出现的冒充医师、记者、教授等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也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部提出,对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将这类危害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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