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举报犯罪线索 浙江最高奖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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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3:16 今晚报 | |||||||||
本报讯据《现代金报》报道:“新闻媒体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和资料,并有可能因此得到最高2万元的奖励。”浙江省检察院正式出台并实施《关于新闻媒体单位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和奖励暂行办法》对媒体提供犯罪线索做出了新的奖励规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新闻媒体总是在不断了解事实真相,为此可能掌握了不少职务犯罪的线索。”为使媒体在行使舆论监督权的同时配合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浙江省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媒体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和奖励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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