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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等部委公布2005年秋季台湾学生收费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6:31 桂龙新闻网

  在今天国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台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负责人宣布,将于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正式实施台生同等收费政策。

  国台办交流局局长戴肖峰表示,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主任宣布大陆方面将进一步实施关心、照顾台湾同胞利益的有关措施.其中包括尽快实施在大陆高等院校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学费与实际培养成本的经费差额,享受国家财政补
贴,并争取于年内设立台湾大学生奖学金。

  戴肖峰说,今年4月以来,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新党先后组团来访,胡锦涛总书记分别与连战主席、宋楚瑜主席、郁慕明主席,就促进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广泛而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多项共识。会谈后发表的有关公报指出“大陆方面尽快实施在大陆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并争取于年内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

  一是调整对台湾学生收费政策。自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对已录取到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地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大陆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台湾与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二是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自2005年起,对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本专科学生、研究生设立专项奖(助)学金。

  三是对招收台湾学生的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贴。实行同等收费标准后,考虑到台湾学生的实际培养成本,为鼓励大学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更多的台湾地区的学生,国家对招收台湾地区学生的大陆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贴。

  实行台湾同等收费标准是大陆方面对广大台湾同胞做出的郑重承诺,经过大陆有关部门积极会商,决定自2005年秋季入学起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及实行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

  今天,国台办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李维一主持发布会,国台办交流局局长戴肖峰、教育部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丁雨秋女士、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戴冠来、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处处长吴国生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来源:

  人民网 选稿:见习编辑黄皓 作者:何晶茹 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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