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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动迁烧死人案一审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7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上海8月24日电(记者 杨金志 徐寿松 黄庭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一起动迁公司工作人员纵火并导致两名动迁居民死亡的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放火罪判处原上海城开住宅安置有限公司的员工王长坤、杨孙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该公司员工陆培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被告人杨孙勤、陆培德、王长坤经分别共谋后,由王长坤于20
05年1月9日1时左右来到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179弄62号麦琪里动拆迁基地实施放火,导致两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陆培德投案自首。上海市公安机关经严密侦查,终于查清这是一起受上海城开住宅安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孙勤指使授意、“动迁应急小组”组长陆培德直接安排、“动迁应急小组”组员王长坤实施的人为放火案件,上海市检察机关迅速将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放火罪”依法逮捕。

  在麦琪里基地的动迁过程中,城开住宅安置公司屡有恶举。自2004年以来,该动迁基地已发生了火警火灾12起,被捕的犯罪嫌疑人已经交代至少5起是动迁公司人员放火恐吓。“1·9纵火案”事后的1月10日,杨孙勤还在动迁组全体人员会上布置统一口径和安排提供扰乱警方视线、嫁祸于人的假线索。此外,该动迁基地还多次发生砸门窗、剪电线、堵锁眼、撬楼板、掀屋瓦以及动迁人员打伤居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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