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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兴宁教训 广西七类煤矿立即实行停产整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1: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5日电据广西日报报道,为了避免发生大的事故,吸取广东兴宁大兴煤矿“8·7”矿难教训,广西自治区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铁的手腕,强力整治煤矿安全,对七类煤矿立即实行停产整顿:

  一是7月13日前没有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

  二是超矿井核定生产能力、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

  三是企业安全机构不健全,市、县未明确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煤矿行业监管部门,没有监管能力的矿井;

  四是在新建、改建、改扩建项目施工前,未依法进行安全预评价,其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的矿井;

  五是在工作地点上方和采空区内积水严重,以及水体下采煤但没有设计及设计未按《规程》规定经过审批的矿井;

  六是受水害威胁严重,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的矿井;

  七是采矿证、工商执照等证照过期或正办核换的矿井。

  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制定整顿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停产整顿最后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将依法予以关闭。(李石伦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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