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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公安局被确认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4:37 光明网

   号称首例律师会见权维权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 2005-08-25 14:34 来源:法制日报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秋林因会见一当事人受阻,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湖南衡阳市政府日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衡阳市公安局这一行为违法。该案被称为国内首例律师不满公安局侵犯律师会见权而维权成功的案例。

罗律师向媒体介绍了这起维权行动的经过。去年年底,罗为一涉毒案件嫌疑人伍某担任辩

护律师。去年12月27日,罗提出会见伍某。但办案警官告诉他,必须先经公安局法制办盖章,并由法制办出具《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嫌疑人通知书》。“这种行为违法!”罗律师认为,衡阳公安局在律师会见当事人时设置障碍的行为是一种“法外许可行为”,应该撤销。罗一纸行政复议申请递到了衡阳市政府。

今年8月5日,衡阳市人民政府正式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衡阳市政府作出两项决定:衡阳市公安局要求罗秋林在会见非涉嫌国家秘密案件犯罪嫌疑人时必须经得其同意,并出具《通知书》的行为违法。

媒体记者就此采访了衡阳市公安局经办此事的一位姓颜的负责人。颜却称:“市政府作出了一份错误的决定。”该局目前还没有收到《复议决定书》。

记者随意采访了几位律师,他们表示会见当事人时“遭遇过类似阻碍”。“希望公安部门撤销不合理的规定,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顺利实现。”几位律师呼吁。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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