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1600元个税起征点?要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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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专家:目前高的起征点应统一 本报讯记者 尹安学、实习生 庞婷婷 报道:广州、深圳扣除额不能高于1500元!前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做客新浪网站时透露,这次《个人所得税法》扣除额提高到1500元,这个基数全国各地都应遵照执行,深圳、广州目前扣除额高于1500元的做法应该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行后终止。
刘剑文说,如无意外,这次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会把扣除额提高到1500元,“我个人认为1500元比较适中,但我更倾向于提高到2000元”。 深圳网友发问,深圳目前起征点已是1600元,国家如果定1500元,是不是深圳还要跟着调? 刘剑文说:地方调整课税额度,其实并不合法,《个人所得税法》是滞后的,如果说这次课税额度定为1500元,有些地方超过1500元是要降下来的。如果法律定为1500元,不应允许地方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课税额度,否则会追究地方的责任。 有广州网友提出,广州目前扣除额是1600元。刘剑文认为:“提高到1600元的要调整为1500元。” 刘剑文透露:“现在了解,这次的《个税法》修改可能不会规定浮动税率制度。如果规定浮动,地方起征点有差异,可能为一些人避税创造条件,比如北京是1500元、陕西是1200元,陕西的人就会想办法把收入弄到北京来,法律还是要注重统一性问题。”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