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步行也应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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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6:5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安然)昨天,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向全体市民发出了《迎奥运建首善创首都和谐交通环境》的公开信。信中说,北京将要在2008年举办第29届奥运会,北京的道路交通环境作为奥运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北京的形象,体现着首都人的素质。 为了以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迎接2008年奥运会,市政府决定以“迎奥运,建首善,创和谐交通环境”为主题,举全市之力,分阶段开展交通秩序环境整治行动。
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向全体市民号召,希望骑自行车出行的市民都能做到: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服从民警和协管员的管理;各行其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行驶;通过路口时停车不越线,不绕信号灯行驶;横穿机动车道或中途出现故障时下车推行,拐弯时注意避让直行车辆,不抢行猛拐;不进入高速公路及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骑行;转弯时伸手示意;不违法载人载物;在划有停车区域或存车处内停放车辆;保证自行车闸、铃、锁齐全有效,不非法加装动力装置。 步行出行的市民应自觉做到: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服从民警和协管员的管理;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路段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时,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不斜穿猛跑,不跨越护栏;不进入高速公路等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不在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卖报纸;照顾好身边的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上街一定要有成年人带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