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8月25日电(记者张泽远、张锰)兰州市继原副市长杨在溪因为受贿接受法庭审判以来,25日,该市原市长张玉舜因为在担任副市长、市长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35万元、美金6万元,在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起诉,1998年到2001年,时任兰州市副市长、市长的张玉舜,对兰州黄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兰州黄河药材市场改扩建项目立项、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2003年七、八月间的一天,兰州黄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贾仲瑚,将25万元人民币送给张玉舜。
检察机关侦查认为,在2003年6至7月间,张玉舜在已调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之时,与浙江东阳二建工程公司兰州分公司经理赵友海相识后,表示愿意在方便的时候给赵所在的公司承包工程说情。之后,张玉舜分别给兰州市财政局负责人、交通银行兰州分行基建主管人打招呼,替东阳二建兰州分公司投标交通银行兰州分行、兰州市财政局基建项目说情。2004年春节前,赵友海携带10万元人民币到张玉舜家。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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