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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国际机场:怀孕超32周乘机须开医院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1:10 乌鲁木齐晚报

  怀孕超过32周的女乘客乘机时须出具医院的近期诊断证明,否则将被拒绝登机。

  8月25日来自乌鲁木齐机场的一份调查显示,随着暑假旅游旺季的接近尾声,在生产前避开高峰旅游或探亲的孕妇乘客有所增加,最多一天接近30位。

  “若没有医院对孕妇短期内的情况证明,孕妇处在8个月的产期有可能出现早产情况
,而飞机上没有相关的应急措施,会很不安全。”南航新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对于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妇女,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都可以按一般旅客乘机。但对怀孕已超过32周的乘机孕妇,按照民航相关规定,需要向航空公司出示孕妇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的医院诊断证明书,并经航空公司指定医院盖章和医生签字方能生效:(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宋莉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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