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立即限期停产整顿七类煤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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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7:07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8月26日电(蒋桂斌、黄爱兴)广东兴宁大兴煤矿“8·7”矿难发生,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敲响了警钟。为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对七类煤矿实行限期停产整顿,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停产整顿的七类煤矿是:7月13日前没有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超矿井核定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规定,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制订整顿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得超过今年年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将依法予以关闭。 广西是我国矿产资源较丰富的省区,历史上曾多次发生较大规模的矿山重大安全事故。目前投入生产的煤矿共有140多家,其中有相当部分被列为此次停产整顿对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