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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有了调解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2:1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8月26日讯(记者 王颖军)在保险赔付大量增加的同时,涉及保险索赔的纠纷也在增加。为了寻求更方便快捷的方法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同时降低投诉人的维权成本,中国保监会决定在上海、山东等省市进行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试点。今天,山东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索赔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

  据介绍,保险索赔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分摊,不向
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从而使投诉人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为了保证调解的公平性,调解委员会成员除由业内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外,还聘请了熟知法律又富有经验的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审判员于维兰担任主任委员,聘请了若干名资深律师担任委员,规定了严格的回避制度和严密的调解程序。

  调解委员会对投诉人给予充分的灵活性。投诉人如果拒绝接受调解意见,或者在接受调解意见后反悔,仍然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天,驻济各省级管辖公司的总经理郑重签署承诺书,承诺接受调解委员会对涉及本公司的索赔纠纷进行调解,并无条件执行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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