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有了调解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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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2:14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8月26日讯(记者 王颖军)在保险赔付大量增加的同时,涉及保险索赔的纠纷也在增加。为了寻求更方便快捷的方法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同时降低投诉人的维权成本,中国保监会决定在上海、山东等省市进行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试点。今天,山东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索赔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 据介绍,保险索赔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分摊,不向
调解委员会对投诉人给予充分的灵活性。投诉人如果拒绝接受调解意见,或者在接受调解意见后反悔,仍然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天,驻济各省级管辖公司的总经理郑重签署承诺书,承诺接受调解委员会对涉及本公司的索赔纠纷进行调解,并无条件执行调解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