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在全国范围内:九大类药品禁止零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2:18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从2006年1月1日起,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以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届时,需要上述药品的患者须前往医疗机构。 此外,从明年起,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其他按兴奋剂管理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