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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 不得强行统一收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6:58 荆楚网-湖北日报

  ●4种疫苗免费接种 ●健康检查每位不超过20元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谢慧敏、通讯员杨城、马婷报道:昨日,省物价局紧急发文,要求各高校在收取服务性收费时,必须坚持学生自愿、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学校一律不得强行统一收龋

  通知要求,学生入学健康检查(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的收费标准,2005学年按每生不超过20元的标准执行。

  通知强调,学生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麻疹减毒活疫苗、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以及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药品均由政府免费提供,学校和接种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学校和接种单位对学生进行的非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费用由学生负担。其中,免疫药品费由学校按实际进价据实向学生计收,注射费(含一次性注射器等)按每人次2.5元的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学习用品、教材、军训服装由学生自主采购,学校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强制收取费用。学校向学生提供的网络通讯、课外计算机上机、体育场馆出租以及体育、艺术培训班的收费,由学校按照不营利并适当补偿成本的原则确定具体标准,报当地和省物价局备案。

  通知强调,高校进行服务性收费时,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制,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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