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光 陈宏东: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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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9:0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8月23日,中共广东省委决定追授黄明光、陈宏东“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决定全文如下: 黄明光同志生前任电白县工商局博贺工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6月不幸病逝,终年40岁。黄明光同志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对工商事业执着追求,不畏艰苦,不怕困难,扎根基层,无私奉献。他责任心强,被群众称为“拼命三郎”
2004年7月,电白县委追授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同年8月,茂名市委追授他“模范共产党员”称号。 陈宏东同志生前任兴宁市水口镇国土资源所所长,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1月不幸病逝,终年42岁。陈宏东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忘我工作,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信任和赞扬。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为当地国土系统的业务尖子、国土资源的“活字典”;他开拓进取,加强管理,使所在地国土资源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他秉公执法,铁面无私,经他调解处理的100多宗土地纠纷案,投诉率为零;他情系群众,助人为乐,尽管经济拮据,却对贫困群众倾囊相助;他一心为公,两袖清风,办事光明正大,做人堂堂正正;他恪尽职守,鞠躬尽瘁,直到生命的最后几天,还坚持奋斗在工作第一线。2005年3月,兴宁市委、梅州市委先后追授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作出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向陈宏东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黄明光、陈宏东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忘我工作、甘于奉献、把一生献给党和人民的精神风貌,他们是全省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委决定,追授黄明光、陈宏东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省广泛开展向黄明光、陈宏东同志学习的活动。 向黄明光、陈宏东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心系群众、热情服务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克己奉公、无私奉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扎根基层、忠于职守、奋发进取、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无私无畏的浩然正气;学习他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的高贵品格。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创“三有一好”,争当时代先锋。 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而努力奋斗! | |||||||||